(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2022年3月17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格油7#工业白油销售130吨,罚万以7400元/吨和6400元/吨价格对外销售,宁经查,违法所得共计1.68万元。是当事人于2022年2月28日分别以7300元/吨和6200元/吨价格各进货180吨,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宁波特种油品厂经营的石油制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没收违法所得1.68万元、罚款496.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1日,工业用碳十粗芳烃销售30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案不合格7#工业白油和工业用碳十粗芳烃油品,宁波特种油品厂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罚。信用中国网站披露,当事人进货时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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